选票上的每个问题都采用四种类型之一。您在添加问题时按问题选择类型,因此一次选举可以混用多种类型——例如,用排序复选问题选举主席,再用一项动议表决章程修正案。
单选 / 多选 N 项(相对多数)
选民选出固定数量的选项——一个,或者在您将**当选人数(席位)**设为大于一时选出多个。得票最多的选项当选。这就是常见的“投一人”选票,或是得票最高的前 N 名当选的多席位理事会选举。
赞成投票(可赞成任意数量)
选民可以赞成任意数量的选项,没有固定上限。每一票赞成的分量相同,不排序、不加权。这适合您希望一次衡量多个可接受候选人或选项的支持度,而不是强迫只选一个的情形。
排序复选(IRV)
选民按偏好顺序对选项排序。计票采用即时复选投票(IRV):如果没有选项获得第一偏好票的过半数,则淘汰得票最少的选项,其选票转移给各选民的下一偏好,如此反复,直到某个选项获得过半数。已发布的结果会显示完整的逐轮明细,包括过程中有多少张选票已耗尽(排序的偏好已用完)。详情请参阅结果如何计票。
动议(赞成 / 反对 / 弃权)
单一的赞成或反对问题——用于批准预算、章程修改或任何动议。选民选择赞成、反对或弃权。动议按赞成票与反对票的简单多数通过;弃权票不计入该计算,但仍会被记录。
限制
每次选举最多可以有 20 个问题,每个问题最多 50 个选项。